项目名称: | 深圳外国语学校体育服务项目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5日上午11:00 |
联系人: | 刘老师,0755-28019935 |
投标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樟路200号 |
一、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二、评定结果:校园网公示
三、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交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装订并密封),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 投标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的公司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 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表;
6. 服务承诺函;
7.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 党政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单或履约评价表等复印件) ;
8. 诚信情况:提供投标当日诚信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9. 投标人针对本公告要求的各项条件的承诺意见(盖章件);
10.投标人认为应该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四、具体需求见附件
五、评标
1.评标定标信息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候选中标单位 | 1 |
备选中标单位 | 1 |
2.评标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1家候选中标单位,1家备选中标单位(备选中标单位为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第2高的单位)。
若采购单位对候选中标单位试用期的服务履约评价“不合格”,则可由备选单位递补中标提供服务。
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的情形,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30 | ||
2 | 技术部分 | 30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服务承诺 | 3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承诺全部满足以下要求内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承诺能够开出艺术演出、体育比赛、教育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交通服务、服装商品等相关服务发票的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要求提供可涉及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明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 35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2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35 | (一)评分内容: 考察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党政机关或行政事业单位服务业绩,每有1个得20分,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且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履约评价合格或者验收合格证明文件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提供相关查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递交投标文件当日的的查询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