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日上午11:00 |
联系人: | 刘老师,0755-28019935 |
投标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樟路200号 |
项目评审信息
一、投标文件初审表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初审不通过,投标无效)
资格性审查表 | |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符合性审查表 | |
3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 投标单位报名人应与所代表公司有实际联系,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报名人、投标授权代表等相关人员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
5 |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6 | 提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个体经营户的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1)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 (2)招标单位有权对投标人、对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诚信公司名单。 |
二、评标信息
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内控制度产生评标委员会。
2、投标响应
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 投标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书,或投标书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5) 无投标报价表或分项报价表的;
(6)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7) 不满足技术规格书中主要参数和超出偏差范围的;
(8)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的;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0)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1) 所投产品或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文件标注★的均为实质性条款);
(12)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
(13) 招标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废标的因素。
三、评标
1、评标定标信息
非评定分离项目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中标供应商家数 | 1 |
备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 3 |
2、评标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量化打分,评审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 1个候选中标单位及3个备选中标单位。
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且影响候选人推荐数量的情形,则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以下量化的评审因素,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分析和比较: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2 | 技术部分 | 60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工作方案 | 20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提供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包括下述内容: (1)同时列明印刷前、印刷中、印刷后及验收四部分具体流程的,得15分,未列明或者缺项的,不得分。 (2)印前工作:需同时列明与采购方对接、图文制作、电分调色、质检、工艺规范共计5项具体措施的,得15分,未列明或缺项的不得分。 (3)印刷工作措施:需同时列明数据确认、设备调试、白料裁切、印刷标准、装订工序要求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4)印后工作措施:需同时列明检验、储运与售后三项工作的具体流程标准的,得15分,未列明或者缺项的,不得分。 (二)评审依据: 以上内容全部满足得6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响应情况进行进一步评分: (1)内容详细具体、措施完善、衔接性好、可实施性强的,评审为优,加40分; (2)内容较为具体、措施相对完善、衔接性较好、可实施性较强的,评审为良,加20分; (3)内容较为一般,措施、衔接性、可实施性较一般的,评审为中,加10分; (4)内容、措施不完整,衔接性、可实施性较差的,评审为差,不得加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一)评审内容: 分析本项目工作的重点、难点,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关应对措施,制定的措施能够对后续开展本项目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包括但不限下述内容: (1)项目重难点分析; (2)应对措施可根据部门、流程、标准三项内容,针对进度和质量控制方面制定; (3)相关合理化建议。 (二)评审依据: 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60分,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40分,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20分,其他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此项内容进行进一步评分: (1)重点难点分析全面、应对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强、合理化建议可实施性强的,评审为优,加40分; (2)重点难点分析较为全面、应对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较强、合理化建议可实施性较强的,评审为良,加20分; (3)重点难点分析一般、应对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一般、合理化建议可实施性一般的,评审为中,加10分; (4)重点难点分析不完整、应对措施针对性及操作性差、无合理化建议或其实施性差的,评审为差,不加分。 | |
3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2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的服务并达到采购人要求,并承诺做好交接工作,提供承诺得100分,不提供得0分。 (一)评审依据: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4 | 违约承诺 | 6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需提供违约承诺函(格式自拟)要求满足以下全部要求: (1)人员严格按照投标文件配置; (2)按时保质完成项目内容; (3)说明违约处理办法。 (一)评审依据: 满足以上全部三条的,得100分;未提供承诺函或提供承诺函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不得分。 | |
5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 在上述基础上: (1)具有本科印刷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得40分。 (2)具有同类印刷项目实施经验,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60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返聘)合同,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考察人员经验的,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自拟)。 3.考察学历的,学历证明要求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海外留学人员学历无法通过学信网站查询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4.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5 | (一)评审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负责人除外),且需为投标人自有员工,否则本项不得分。在此基础上: 团队成员中针对设计、拍照、排版、校对、运输五类岗位配备相应人员,每配备一类岗位且每类岗位不少于1人得20分(同一人担任多个岗位的仅计算一次),本项满分100分。 (二)评审依据: 1.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自拟),需体现工作岗位。未提供人员清单或清单中未明确人员岗位的,均不得分。 2.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或员工入职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聘用(返聘)合同,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3.要求提供投标人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4.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7 | 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考察拟使用的场地、工具、机器情况(自有、租赁均可),投标人拟投入的印制设备包含但不限以下设备: (1)印前设备(打样机及速印机)2台以上; (2)印刷设备(四色机及五色机)1台以上; (3)装订设备(胶装龙、精装龙及骑马钉龙)1台以上。 满足以上全部三条的,得100分;满足其中任意两条的,得50分;仅满足一条的,得20分。 (二)评审依据: 1.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购置发票或其它能证明设备所有权归属投标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将以上设备用于本项目的承诺函(格式自定); 2.租赁设备的:需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至租赁期止租期≥1年的租赁合同,若小于1年,还需同时提供到期后继续承租相关设备且如果项目续签,租赁的设备期限会大于服务期的承诺函(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 3.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 15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供应商认证情况 | 3 | (一)评审内容: 1.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具备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以上三项,满足任意一项的得30分,满足任意两项的得60分,全部满足的得100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出具证书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证书查询记录。认证证书在公开渠道无法查询的,需提供颁发机构的证明材料,证明证书真实有效。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在有效期内通过年审的或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
2 | 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0 |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自2022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印刷或印刷设计业绩情况,每提供一项同类项目业绩的得10分,本项最高得100分。 (二)评审依据: 1.要求同时提供(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合同关键信息(3)项目履约评价合格(或以上)或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作为得分依据,第(2)和(3)项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合同甲方业务章)。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服务网点 | 2 | (一)评审内容: 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本地经营(服务)网点的,得100分。 (二)评审依据: 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服务网点-承诺函)作为得分依据,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供应商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一般行政处罚信息、一般违法失信记录信息的,本项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100分。供应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评标过程中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关供应商诚信查询结果。 (二)评审依据: 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信用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