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学科教学活动监控管理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WZ2025032)
深圳外国语学校就龙华高中部采购学科教学活动监控管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项目现场 |
01 | 龙华高中部学科教学活动监控管理设备 | 设备采购 | 龙华高中部 |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98700.00元,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必须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纪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的公章)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诚信档案(处罚有效期内)。(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出具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技术及商务要求:
1.技术保障:
(1)投标所投监控摄像机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符合GB/T 27922、CTEAS100等标准规范的十二星级服务能力持续有效验证认证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投标人所投摄像机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具有曝光智能调节类发明专利证书,需提供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3)投标人所投校园智能预警管理平台制具有校园智能预警管理平台软著证书,需提供相关软著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 标有“▲”的货物需提供的货物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和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要求内容能体现满足上述参数要求,原件备查。
2.标准和规范的冲突处理:
(1)标准、规范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要求最为严格的标准、规范。
(2)标准、规范与本技术规格书要求之间发生冲突时,采用其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3)国内外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以国内规范标准执行。
(4)如果国家有新的行业标准公布,则按新标准执行。
3.质保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三年,自中标人和使用单位双方代表在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2)定期巡检:在质保期内每年至少提供 2 次免费巡检,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
(3)质保期后提供终身维护服务,收取合理的材料与人工费用,确保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4)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说明书、电路图、维护手册等。负责设备运输、装卸,确保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运输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配合学校完成相关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检测报告和证明文件。
4.关于交货
(1)工期:本项目要求在合同签订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工。
(2)中标人必须承担清单内所有软硬件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系统集成、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等其他类似的义务,中标人还应当有义务提供本项目安装调试和系统集成过程中所需的线缆、配件、安装材料、辅助材料等,和授权文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
(3)关于验收:为确保满足要求我校依据以下规范性文件所规定标准进行要求与验收:《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201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367-2001、《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存储系统技术要求》GATT 1391-201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16。
五、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4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 送达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樟路200号务本楼1106室);投标时应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装订并密封)
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投标人情况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报价;
(8)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内部规范建设的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承诺;
(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事宜。
六、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刘老师0755-28019935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八、评定标办法:资格审核通过后,最低价中标。
九、评定结果:校园网公示
十、项目款结算方式:本项目送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学校按合同价一次性付清全额款项。
十一、项目需求概况及清单:(请点击打开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