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除湿机、抽湿机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WZ2025010)
深圳外国语学校就高中部除湿机、抽湿机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项目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现场 |
01 | 高中部除湿机、抽湿机采购安装项目 | 1项 | 深圳外国语学校 高中部校园内 |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2.5万元,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三、项目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投标人应为投标产品除湿机、抽湿机等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为代理经销商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的公章)
4. 投标人具有“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具有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具有企业信用等级评价3A以上认证证书、售后服务5星以上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ggzy.com/)(无需提供证明材料,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确认)
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zfcg.sz.gov.cn)诚信档案(处罚有效期内)。(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挂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技术及商务要求:
1. 关于投标响应的“除湿机”,应满足:
1.1应为吊装式除湿机或移动式除湿机,设备要求可以24小时连续运行,每年不少于300天,整机寿命应大于8年以上。
1.2应提供各投标款式除湿机的产品样本书面说明资料。
1.3应提供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的生产许可证、3C证书、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企业健康体系认证ROSH18001等材料,以及与所投标除湿机相关生产流程图、抽样检验产品合格证等资料。
2. 服务标准:本项目将严格按规范化的质量体系文件进行操作,加强项目质量管理,规范管理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本项目的货物及安装、验收符合以下标准及其它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为准:
2.1 GB/T 19411-2003对除湿机的要求
2.2 GB 4706.32-2012 对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2.3 GB 25130-2010对单元式空气调节机的安全要求。
3. 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持有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和最近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
4. 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服务。
五、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 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 送达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华高中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新樟路200号);投标时应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装订并密封)
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须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4)《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投标人情况及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7)投标报价;
(8)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保障、售后服务等内部规范建设的证明文件;
(9)违约责任承诺;
(10)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事宜。
六、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刘老师0755-28019935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八、评定标办法:资格审核通过后,最低价中标。
九、评定结果:校园网公示
十、项目款结算方式:本项目送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学校按合同价一次性付清全额款项。
十一、项目需求概况及清单:(请点击打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