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就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现场 |
01 | 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网络安全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集团各校园内 |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4.5万元,财政预算项目资金。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出具《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必须是深圳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9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不良行为记录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不被接受。(提供查询证明或承诺函)
四、技术要求:
1.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其他标准,符合学校的招标要求。
2.投标人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由投标人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4、根据学校要求进行建设。
5、 须承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6、 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独立解决;
7、 中标单位拟安排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系统项目管理师和信息安全工程师(提供复印件);
8、 中标单位拟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以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认证(提供复印件):
1) 具有高级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2) 具有PMP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3) 具有网络工程师认证证书;
五、投标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6日11:00,逾期将不予受理。
2、送达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路1号);投标时应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装订并密封)。
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另外交验下列证书、资料:
(1)项目要求的公司资质条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六、投标文件送达联系人:李老师 0755-25280802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学校自定
八、评定标办法:经综合评定后的低价中标法
九、评定结果:校园网公示
十、项目款结算方式:本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学校按合同价一次性付清。
十一、项目需求概况及清单:(请点击打开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