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部分未完成录取计划的
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24日征集志愿
7月23日我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批(含提前第二批,下同)本科A类院校的录取工作基本结束,该批次大部分院校顺利完成了招生计划,共有93000多名考生被录取。根据部分高校招生计划的剩余情况,省招生办决定,组织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A类院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今年第二批A类本科院校录取工作,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平行志愿改革效果良好,该批次考生志愿总体上科学、合理,录取工作进展顺利。今年考生第一志愿组投档率文科为92.9%,理科达95.4%,远高于去年第一志愿的投档率。第二志愿组文科又投出932名,理科投出3134名,大部分高校顺利完成招生计划。今年,个别院校考生“扎堆”和“缺档”的现象都大为减少,考生得到合理分流,大部分院校生源充足,录取工作进展顺利。二是今年实施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改革,使得高校退档数较往年大幅度减少,该批次院校总退档数才1200多人。退档考生中绝大多数是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不合理,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而被退档,少数考生由于身体原因或自愿放弃录取而被退档。三是按计划基本完成了该批次院校的招生任务,部分高校挖掘潜力,充分利用预留计划或适当增加计划录取优秀考生。据统计,今年深圳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商学院、广东药学院、广州大学等第一志愿组投档数就超出计划数,招生计划得到顺利完成。因为生源比较理想,广东金融学院、深圳大学、广东商学院、广州大学等高校均适当增加了计划,多录取了一批优秀考生。
由于个别考生志愿填报不合理而未被录取,使该批次部分高校部分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剩余的计划共计5800多名,其中文科1700多名,理科4100多名。为增加这些考生被该批次院校录取的机会,24日,省招生办将公布第二批未完成本科招生计划的A类院校及专业,组织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资格线上考生填报征集志愿,进行二次录取。征集志愿的资格线分别为:文科540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547分,体育类院校资格线为文化科总分350分,体育术科统考205分;美术类院校资格线为文化科总分331分,美术术科统考218分;音乐类院校资格线为文化科总分329分,音乐术科统考198分。
参加征集志愿的高校,文科类省内高校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韩山师范学院等,省外高校有贵州师范学院、梧州学院、邢台学院、乐山师范学院等院校;理科类省内高校有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韶关学院、嘉应学院、韩山师范学院等,省外高校有琼州学院、淮海工学院、河池学院、丽水学院等院校。有关院校征集志愿缺额专业及计划可于24日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gd.edu.cn)及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阅。 24日上午12:00时起,考生可通过省招生办指定的声讯台、网站及深圳招考网查询录取结果。
7月24日中午12时至25日上午10时止,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可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登录志愿补报系统(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zy/kszy)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凡已被高等院校录取的考生不能补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后,须在7月25日12时-15时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证明到翠园中学(东门北路1016号,联系电话25016815)办理征集志愿的签名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手续时,不得再更改志愿。 25日下午开始进行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征集志愿的录取工作。
据了解,7月25日下午组织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进行二次录取时,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第二批A类院校志愿无效。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资格线上有意向参加二次录取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该批次征集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提醒考生,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应认真参阅有关院校征集志愿缺额专业及计划情况,并认真阅读《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相关院校的招生要求。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须分类别进行填报,体育、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理类专业。参加提前批音乐、体育、美术的考生可填报二个志愿,第二批本科A类普通类文理科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一个志愿组A、B、C三个平行志愿的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六个专业和一个服从专业志愿,投档时,省招生办将根据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进行投档。
市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凡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要珍惜二次录取的机会,积极参加征集志愿的填报。特别是要注意,下一步将要开展录取的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收费相对较高,家庭经济不是很宽裕的考生,符合征集志愿资格的,应尽可能选择本次补报的机会。另外,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的志愿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在录取时,高校将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一旦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有填报志愿而放弃录取的,视为放弃今年录取资格。
深圳市招生办
201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