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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流最新疫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0-13 09:31:06
 

甲流最新疫情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各年级、班级:

国庆长假结束已有五天,我校甲流病情一直趋于稳定,全校每天只有几例体温异常的同学,可以说顺利避过了预期中可能存在的国庆后聚集性爆发期,非常感谢各年级、各班主任对于此项工作的重视和贯彻落实。

但是,进入10月份以来,甲流疫情在局部地区仍有上升和趋于严重的趋势。比如:

1104,西藏自治区一甲型H1N1流感患者抢救无效死亡,这是中国内地报告的首例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

21012,香港特区政府医院管理局宣布,香港再添一例涉甲型H1N1流感死亡病例,至此香港已有30名确诊感染H1N1流感的患者死亡。同时还宣布,香港新增4例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

3、近期,美国疾病控制及预防中心公布:自今年4H1N1甲型流感爆发至今,美国已至少有7618岁以下青少年及儿童死于甲流,其中19人在9月底到10月初的一周内死亡。当局担心儿童感染甲流死亡有上升趋势。

因此,对于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仍不可轻视,希望年级组长、班主任重视此项工作,向学生不断强调防控甲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来,我校学生对于甲流的防控意识确有松懈,集中表现在体温异常的同学不配合校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的规定,甚至家长也不予配合。因此,学校根据深圳市疾控中心及深圳市教育局有关调整隔离期的要求,作以下规定,请严格遵照执行:

1、在校期间出现发热症状(体温≥37.5度),或校医建议居者隔离者,必须及时离校,不得继续在校学习、生活。

2、离开学校居家隔离须满3天才能复课,示例:某同学1号发热,回家隔离,则最早4号晚上才能返校。

3、凡违反者(未及时居家隔离、或未度过隔离期自行返校、未经学生处批准自行复课者),扣个人违纪分5分,本规定自20091014起执行。

 

学生处

20091013